电商一件代发模式虽好,但易引发法律纠纷,宿迁中院审结相关案件
202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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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一件代发模式虽好,但易引发法律纠纷,宿迁中院审结相关案件日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开具违约单引发的纠纷案,认定这样的“一件代发”违约,并判决驳回入驻商家的诉讼请求,保证金不予退还。”小廖对平台的处理结果大为不满,在申诉被驳回后,他一纸诉状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平台单方面处罚属于“霸王条款”,要求撤销处罚并退还保证金。

电商领域中,一种名为“一件代发”的“轻资产”盈利方式,常被缺乏现货的商家所青睐。然而,这种经营方式在运作时,很容易在顾客信息保密、商品退换货、服务承诺等方面引发法律上的争议。最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了因电商平台向合作商家发出违背约定的单据而引起的法律争议案件,确认了这种“一件代发货”的行为构成违约,并裁定不予支持商家提出的诉讼要求,押金将不予退还。

一件代发电商纠纷_淘宝ab单代发礼品_电商平台违约金处理

2023年7月,小廖和国内某知名电商平台(简称“甲公司”)达成了服务协议,他支付了3000元保证金,并以此开设了一家网店。为了减少经营风险和开支,他决定采用“一件代发”的轻资产运营方式,也就是当自家店铺收到客户下单后,就把包含购买者姓名、联系电话、收货地址的订单资料,直接提供给另一家电商网站(以下简称“乙公司”)的商家,由商家负责处理发货事宜,他自己则通过赚取商品价差来获取利润。

这种表面看起来简单的经营方式,却使他跟乙企业的平台条例发生了明显矛盾。在他加入时确认的合同里,一份叫做《公开平台恶意转卖规范》的文档用加粗字清晰说明:没有得到顾客许可,经由购买平台其他店铺的商品来达成自己店铺订单的行为,被界定为恶意转卖。详细条款还列明了诸如“运单详情表明信息源自其他渠道”“用户收到由第三方机构发送的物流通知”等具体状况,同时明确指出多次违规可被认定为“行为恶劣”,平台有权对当事人处以壹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自2024年3月始,甲公司风控系统反复发现淘宝ab单代发礼品,小廖店铺的顾客接获含“乙公司平台”字样的物流通知短信,此乃平台规则中严格禁止的活动。尽管甲公司两次向小廖发出违规通知,对方仍未纠正。因此,甲公司依照协议决定开出1万元罚单,同时扣除其3000元保证金以作抵偿。

我仅从制造单位直接运送商品,并无囤积居奇的意图,小廖对平台的决定感到非常不服气,申诉未被接受后,他向甲企业提起了诉讼,认为平台自行决定惩罚是强权规定,希望取消处罚并返还押金。

法院审理之后认定,甲公司关于“恶意转售”的条款虽然是标准合同条款,不过借助加粗等手段对核心条款实施了充分的注意义务,因而对合同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小廖在未取得客户许可的情形下,将订单资料透露给其他机构并由该机构完成交易,其作为与平台规定中“恶意转售”的描述完全一致。顾客在甲网站完成购买,但最终收到的货物信息源自乙网站,此举明显剥夺了顾客了解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损害了顾客因为信赖甲网站的品牌形象、产品质量以及售后服务而建立起来的购买信心。

审判官指出,各个网络销售渠道依靠其特殊的商业方法、商品特性以及配送体系,建立了各自的信誉形象。商贩这种在不同平台间转卖商品的做法淘宝ab单代发礼品,会让购物者对物品的出处和好坏感到困惑,极大破坏了购物感受。所以,网站按照约定对此类行为实施管理和惩戒,是保护自身声誉和确保顾客利益的合理行为。法院确认,小廖在接到两次告诫后依然没有改进,其行为性质恶劣,平台实施的惩处措施和违背约定的程度相匹配,并且在程序方面提供了申诉的渠道,整个处理过程没有问题。

最后,法庭裁定完全拒绝了小廖的所有法律诉求。法庭指出:便利性不可凌驾于合同之上,商业模式的革新更不能牺牲顾客利益和平台信誉。恪守诚信,才是持续发展的根本。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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